獸醫專業、中獸醫專業中、進階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獸醫專業、中獸醫專業中、進階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獸醫專業、中獸醫專業中、進階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爲客觀公正地評價獸醫和中獸醫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進獸醫、中獸醫科學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結合獸醫、中獸醫專業的特點,特制定本評審條件。

頒佈單位人事部(已撤銷),農業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1994-10-24

實施時間:1994-10-24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一、爲客觀公正地評價獸醫和中獸醫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進獸醫、中獸醫科學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結合獸醫、中獸醫專業的特點,特制定本評審條件。

二、按照本條件經評審合格並獲得技術資格證書者,表明具有相應的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職務與工資待遇由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行決定。

三、本條件適用於從事技術推廣、開發、研究、生產指導、技術監督等工作的獸醫、中獸醫專業技術人員中、進階技術資格的評審。中級技術資格名稱爲獸醫師,進階技術資格名稱爲進階獸醫師。

四、獸醫專業包括動物醫療保健、動物防疫、動物檢疫、畜產品獸醫衛生檢驗、動物藥品檢定,動物、生物、微生物、藥學、醫學中與獸醫有關的領域及野生動物保護。

中獸醫專業領域包括中獸醫、藏獸醫、蒙獸醫及其他少數民族獸醫專業及傳統的畜牧獸醫、中藥等。

五、申報條件

(一)申報評審獸醫和中獸醫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獸醫專業工作,積極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獸醫師技術資格:

1、大學本科或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獸醫師技術資格並從事獸醫專業工作四年以上者。

2、中專畢業,取得助理獸醫師資格並從事本專業工作五年以上,爲部、省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或地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以上獎勵項目的主要貢獻者,或爲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三等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三)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進階獸醫師技術資格:

1、具有博士學位,取得獸醫師技術資格並從事本專業工作二年以上者。

2、具有碩士學位,取得獸醫師技術資格並從事本專業工作四年以上者。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獸醫師技術資格並從事本專業工作五年以上者。

4、經國家人事部(1989年前國家科委)批准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專家。

5、獲國家級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或部、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以上獎勵,或星火獎的主要貢獻者。

6、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年科技獎或中國農學會青年科技獎的獲獎者。

7、獲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二等獎,或省一等獎的主要貢獻者。

8、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一本(5萬字以上)。

(四)獲得以下學歷,經考覈合格,可認定相應的技術資格。

1、博士後流動站期滿出站人員,經考覈合格,可認定爲進階獸醫師。

2、獲博士學位,經考覈合格,可認定爲獸醫師。

3、獲碩士學位,從事獸醫和中獸醫技術工作三年,經考覈合格,可認定爲獸醫師。

六、外語要求

1、申報獸醫師:掌握一門外語,具備在2小時內正確翻譯外文資料3000個外文字元能力。在縣和縣以下農村直接從事技術推廣工作的科技人員,可藉助字典在2小時內正確翻譯外文資料2000個外文字元。中獸醫專業翻譯相當數量的中獸醫古籍、古農書、古醫書,經資格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認定,可不要求外語。

2、申報進階獸醫師: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具備在2小時內正確翻譯本專業外文資料5000個外文字元能力。中獸醫專業人員,精通並翻譯相當數量的中獸醫古籍、古農書、古醫書,經資格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認定,可不要求外語。長年堅持農村技術推廣工作第一線(縣和縣以下)的獸醫技術人員,可藉助字典在2小時內正確翻譯外文資料3000個外文字元。

分則

七、獸醫專業獸醫師技術資格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

1、掌握獸醫專業基本理論和疫病防治技術,瞭解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

(1)獸醫專業必備的專業基礎理論:動物解剖學、組織胚胎學、生理學、動物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微生物學、畜牧學、生物統計、環境衛生、動物免疫學、病毒學、流行病學原理等。

(2)獸醫專業必備的專業理論:家畜臨牀診斷學、內科學、外科學、產科學、中獸醫學、傳染病學、寄生蟲與寄生蟲病學、獸醫衛生檢驗。

(3)獸醫專業需要一般瞭解的分支領域的專業理論:免疫學進展、細菌分類學、生物藥品製造、毒理學、麻醉學、臨牀病理學、實驗流行病學、傳染病實驗室技術等。

2、瞭解國內本專業科技現狀。

(二)工作經歷與能力

1、必備條件

(1)曾參加過制訂縣以上或中型以上生產單位的生產和技術工作的短期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全過程。

(2)獨立解決過本專業防、檢、治技術工作中的一般問題。掌握獸醫技術操作規程。

(3)熟悉本地區疫病情況、生產條件和科技資訊。

(4)能指導初級獸醫技術人員進行工作。

(5)瞭解或初步掌握計算機應用的一般知識;省以上獸醫專業技術人員要掌握《全國畜禽疫情計算機管理軟件》的操作及應用。

(6)瞭解國家有關獸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熟悉獸醫專業的技術規程、標準、規範,並能在實際工作中正確貫徹。

2、任助理獸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級科技項目參加者,或省、部級科技項目的主要參加人,或二項以上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科技項目的主要參加人。

(2)瞭解工作範圍內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中毒病、內科病、外科病、產科病的發生情況及其特點、規律,掌握臨牀常規檢驗技術、病理剖檢技術、X射線診斷技術、外科手術、難產時助產手術、常用藥物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理療技術等臨牀診療技術和基本防疫技能,正確診治常見病,並提供有效病例10份以上,參與縣以上疑難病、新發病的診斷、醫療和預防。

(3)瞭解縣以上區域範圍內動物疫病發生、流行的特點、規律;掌握流行病學調查技術、臨牀綜合診療技術、疫情監測和免疫監測技術、實驗室診斷技術、綜合防治技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基本的防疫技能,曾擬定並實施10萬頭份家畜或30萬隻家禽的動物免疫、檢疫、驅蟲、消毒程序或疫情監測、免疫監測方案;或掌握當地常見傳染病、寄生蟲病、中毒病的臨牀症狀、診治方法和常規疫苗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並能正確使用。

②曾獨立處理縣級區域內一般疫情,包括診斷、控制、撲滅方案的制訂及組織實施,並提供疫情撲滅報告。

③曾獨立完成縣級區域內的防疫任務三年以上。

④系統掌握工作範圍內動物疫情,按時提供疫情報告或月報,繪製疫情分佈圖、疫情流行曲線,並彙總整理。

⑤掌握一般實驗室診斷技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a.掌握細菌學檢驗技術,完成過一般常見細菌、真菌的分離、培養和鑑定。

b.掌握3―5種血清學診斷技術,如沉澱反應、凝集反應、間接血球凝集反應、補體結合反應、瓊脂擴散反應、對流免疫技術、熒光診斷技術、免疫酶技術,完成過30份以上血清樣品診斷過程。

c.掌握1―2種動物病毒病的實驗動物接種技術,雞胚培養技術、細胞培養技術,完成過病毒分離及初步鑑定。

d.掌握病理學檢驗技術,曾應用病理解剖、病理組織學技術進行病理診斷,並寫出5份以上診斷報告。

⑥掌握動物中毒病的一般診斷檢驗技術。曾應用毒物分析鑑定技術、動物試驗技術、治療性診斷技術、病理學檢驗技術及早期確診中毒病;能採取有效措施搶救、挽回損失,並提出預防方案,寫出二篇以上搶治報告。

(4)掌握動物、動物產品獸醫衛生檢疫、檢驗技術,包括水質量檢驗技術、動物產品檢驗技術和皮、毛消毒技術,進行出入境檢疫,運輸檢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掌握“屠宰場肉品衛生檢驗規程”,承擔動物宰前檢疫工作,並在實際中查出過口蹄疫、炭疽病、豬囊蟲、豬旋毛蟲、結核病、布氏桿菌病等疫病;或者承擔過產酸、高溫、工業油、銷燬及不合格產品處理方法。

②掌握肉品中重金屬、農藥、獸藥、激素、毒素的殘留檢測技術,並提供檢驗報告五份以上。

③掌握肉、蛋、奶、皮、毛、魚粉及其他動物產品的檢驗、消毒技術,提供檢驗報告五份以上,並指導過不合格產品處理工作。

④瞭解主要貿易國動物疫情,運用臨牀綜合診斷技術、實驗室診斷技術,依照《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正確實施檢疫,且提供診斷報告10份以上和不合格動物或產品的處理報告。

(5)掌握縣級範圍內和毗鄰地區動物疫情,能夠依照國家家畜家禽防疫的法律、法規、規程,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擬定或參加擬定本地區預防、控制動物疫病的規劃、計劃、實施方案並參與實施。

②擬定或參加擬定動物屠宰、加工、貯運、銷售等環節的獸醫衛生措施並參與實施。

③擬定或參加擬定動物防疫或動物產品檢驗的具體程序、技術監測,被地級以上主管部門採納。

④掌握縣以上工作範圍內動物用疫苗、藥品、飼料添加劑等使用情況,依照國家獸藥管理法規提出改進建議並被地級以上主管單位採納;或組織擬定動物用藥品、疫苗、飼料、添加劑的監察技術方案。

(6)掌握菌種保藏技術、病毒克隆技術、細菌生化鑑定技術、細菌分離淨化技術、細胞培養技術、微生物發酵技術、凍幹技術、生產工藝技術、佐劑乳化技術、產品檢驗技術、動物用藥品(包括生物製品)的生產、檢驗技術,曾根據“生物藥品製造檢驗規程”主持1―2個品種的生產、檢驗工作;或具有動物用藥品質量檢驗、監察能力並提供檢驗報告;或提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建議,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被地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

(7)掌握動物環境衛生和畜禽有害氣體檢測技術、環境、飼料、飼草等污染,病原微生物或其他有害物質的檢測技術、污水、糞便的化學、物理學、生物學處理技術,曾提供檢驗報告或提出改進技術建議,並被地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

(三)業績與成果

任助理獸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之一:

(1)縣級區域內動物疫病防治效果達到部或省頒控制標準的主要完成者;或取得經上一級主管部門認可的明顯的防治效果的主要完成者。

(2)按技術操作規程高質量地完成市場、動物產品檢疫(檢驗)或口岸檢疫工作,查出病畜禽、不合格產品,並及時處理,爲國家挽回損失,提出檢驗、檢疫報告及處理報告五份以上。

(3)爲主參加完成中型生產單位藥品生產中的技術任務,質量達到部頒標準。

(4)診療當地常見動物疾病2000例以上無差錯。

(5)獨立完成10萬頭份混合畜羣的動物疫病診斷、疫病調查、疫情監測、監督、檢查疫區(疫病)淨化、免疫監測、防治效果、考覈驗收等工作。或者獨立承擔的獸醫衛生檢疫、檢驗工作達到1000份樣品。

(6)獲得下列獎勵之一:

①地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授予的業務工作獎勵獲得者。

②一項以上地級科技三等獎獲得者。

③獲得專利並在獸醫工作中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經地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2、撰寫下列論著之一:

①總結工作經驗,提出有指導意義的技術報告三篇以上,並被主管部門認可或採納。

②在專業雜誌或地級以上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③爲縣以上業務部門舉辦的獸醫人員技術推廣培訓班編寫培訓教材、講義、資料一萬字以上。

④正式出版的獸醫專業書籍,或省、部級內部發行的專業書刊的撰稿人員。

八、獸醫專業進階獸醫師技術資格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

1、全面掌握獸醫專業的醫學理論、臨牀醫學理論、預防醫學理論。

2、除掌握獸醫專業理論外,還要了解免疫學進展、分子生物學、分子遺傳學、電鏡技術、細菌分類學、生物藥品製造、毒理學、麻醉學、臨牀病理學、生態學、實驗流行病學、傳染病實驗技術、預防獸醫學等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

3、掌握國內外獸醫科學的現狀及發展趨勢,對專業範圍內某一學科有較深入的研究。

4、瞭解醫學、生物學、藥學、水產等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

(二)工作經歷與能力

1、必備條件

(1)曾組織多學科研究、主持本專業省級技術項目,或者曾主持中型生產單位的獸醫工作。

(2)開展對外技術交流合作,解決過本專業關鍵性技術問題;或者作爲技術骨幹參加了縣級規劃的編寫;或者有主持引進新的技術、方法、新的應用領域的經歷。

(3)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和獸醫專業領域內計算機應用情況;或能組織開發獸醫專業技術計算機管理軟件。

(4)熟悉國家有關獸醫工作的方針、政策,全面掌握有關的標準、規程、法律、法規,並能在工作中正確貫徹。

(5)曾對獸醫師進行指導和培訓並審覈過其承擔的項目。

2、任獸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國家級科技項目的主要參加者,或省、部級科技項目的主持人;或二項以上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科技項目的主持人。

(2)主持或參加擬定國家或省級的行業發展規劃、計劃、技術規程、標準、辦法、規範、實施細則。

(3)曾組織指導國家和省的重大疑難病的調查、診斷,獲得結論並提出預防、控制方案。

(4)曾主持撲滅國家、省的重大疫情,寫出報告並提出預防、控制方案。

(5)曾主持擬定本地區(縣以上)範圍預防、控制、消滅動物疫病的規劃、實驗方案,並參與實施。

(6)曾主持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監測、免疫監測等項工作並做出結果綜合分析,提出各種疫病防治措施透過省級鑑定。

(7)曾就省級科技成果質量水平進行評價和鑑定。

(8)提出的適合全國或本地區獸醫工作的重要技術方案,被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採納,包括:預防國外病傳人的技術方案,停止或決定使用某種疫苗、藥品,某項技術、方法;或引進某項重要技術項目;停止或決定進出口某種動物、繁殖體、動物產品、疫苗、藥品;擬定全國或省控制消滅某種動物疫病、技術方案。

(9)臨牀診療技術有獨到之處,曾應用臨牀診療技術、實驗室診斷技術,確診治療疑難病、新發病,並提出有效的預防方案,並得到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10)熟悉實用技術,掌握國內外實驗室技術新進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改進、研製新的診斷(檢測、監測)技術標準。

②曾對當地新發病、疑難病分離出病原或確定病因,查出檢疫對象,提出相應的防治建議並得到同行專家認可。

(11)提出改進獸醫衛生措施,保證市場、動物產品及獸醫衛生質量的主要技術方案或改進動物產品檢驗程序、方法,在實踐中有效,得到省級同行專家認可並納入國家規程。

(12)曾主持二種以上藥品生產、監察技術工作或開發二種以上新產品、新劑型。

(13)曾主持了地、縣以上或中型生產單位獸醫衛生檢疫、口岸檢疫技術操作的全過程。

(三)業績與成果

任獸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之一:

(1)取得縣(場)境內三種以上疫病、地區境內二種以上疫病、省境內一種以上疫病三年以上再未發現的成績的主要技術決策者或主要完成者,並能提供實驗室檢查依據;或轄區內主要畜禽因病死亡明顯下降,經省、部級主管部門認可的主要技術決策者或主要完成人員;或在工作範圍內對一種以上疑難病、危害嚴重的疫病及時確診,採取措施,取得明顯效果,經省、部級主管部門認可的主要技術決策者和主要完成者。

(2)在本專業技術工作中,有改進或創造,經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鑑定,公認提高了動物防疫、動物產品檢驗、藥品生產監察的效果或質量。

(3)診療病例1000例以上,醫術高明,受到地級業務主管部門表彰;或經省級鑑定在保護貴重種畜禽、國家稀有、珍奇動物工作中效果顯著。

(4)在改進或提高動物疫病診斷或疫病調查、疫情監測、檢疫檢驗、疫區淨化、免疫監測等工作中做出成績,其技術或成果經同行專家鑑定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5)主持推廣科技成果或先進技術,獲得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並經省、部級鑑定或認可。

(6)獲省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授予的業務工作獎勵二次以上。

(7)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

2、撰寫下列論著之一:

(1)在全國性專業雜誌上或省級刊物上發表論文二篇以上。

(2)作爲主要撰稿人員之一出版獸醫專著一部以上。

(3)編寫地級以上業務部門舉辦的獸醫技術推廣培訓班教材、講義五萬字以上(公開發行或內部發行)。

(4)在全國學術、技術會議上或在省級專業技術、學術會議上發表、交流論文二篇以上。

(5)寫出三篇以上高水平的技術開發、引進、推廣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或總結,其中至少二篇透過地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鑑定或被採納並取得顯著的效益。

九、中獸醫專業獸醫師技術資格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

1、基本掌握中獸醫(藥)基礎理論:中獸醫診療學、中藥學、方劑學、傷寒和瘟病、中獸醫古籍經絡、病因病機、四診八綱、防治法則等理論。

2、一般瞭解獸醫(藥)專業的專業基礎知識:動物解剖學、組織胚胎學、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生藥學、中藥鑑定學、中藥製劑學、中草藥成份分析、藥理學、微生物學、動物學、畜牧學、生物統計、環境衛生學等。

3、瞭解獸醫專業理論知識:動物免疫學、病毒學、流行病學原理、家畜內科診斷學、內科學、外科手術、外科學、產科學、傳染病學、寄生蟲與寄生蟲病學、獸醫衛生檢驗學等。

4、瞭解國內本專業研究現狀。

(二)工作經歷與能力

1、必備條件

(1)運用中獸醫的理、法、方、藥和獸醫專業理論及疫病防治技術,解決過獸醫(藥)工作實踐中的技術問題。

(2)掌握中獸醫常用技術規程,並曾獨立完成500例以上病例的中獸醫技術療法無差錯。

(3)瞭解計算機應用的一般概念。

(4)曾運用國家有關獸醫(藥)工作、中獸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獨立處理過工作中的問題。

(5)曾指導初級人員從事中獸醫技術工作。

2、任助理獸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蒐集整理民間的中獸醫古籍、驗方、祕方五個以上,經縣以上專家鑑定在理論和實踐上有一定價值。

(2)曾承擔縣以上部門下達的中獸醫(藥)或中西獸醫(藥)結合的科研項目的全過程。

(3)組織中獸醫(藥)技術推廣項目二項以上,並經縣級以上技術主管部門鑑定透過。

(4)熟練掌握下列技術操作及原理之二,並實際治療或運用各達100例以上:

①中獸醫專業施治技術。

②鍼灸燒烙技術。

③中藥理、法、方、藥配伍技術。

④1―2種畜禽閹割技術。

⑤中草藥栽培、採集、鑑別、焙制、加工技術。

⑥中草藥及其飼料添加劑與監測技術。(包括:顯微鑑別技術、薄層色譜鑑別技術、理化鑑別技術、常規水分檢驗技術、控制產品質量的有效成份定量分析技術中的任意二項)。

⑦劑型改制技術。

⑧中西獸醫結合的病症治療技術。

⑨針麻技術。

⑩穴位免疫技術。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提出並實施適合本地區縣以上區域行之有效的防治二種以上動物疫病的中獸醫或中西獸醫結合方案,並被主管部門採納。

②掌握四診及八綱辯證技術。

(三)業績與成果

任助理獸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之一:

(1)在臨牀診療工作中,診療1000例以上常見病,療效明顯,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到羣衆信任。

(2)曾獨立完成10萬頭份(混合畜)預防和控制動物疫病工作,取得成效並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

(3)曾生產推廣應用獸用中成藥製劑或中草藥飼料添加劑一種以上,推廣面積達2000頭份以上,取得成效並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4)獨立承擔獸醫衛生檢疫工作,檢疫量達1000份樣品。

(5)地級以上科技成果三等獎一項以上的獲得者。或者地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授予的業務獎勵獲得者。

(6)獨立完成或爲主完成假劣中草藥及其產品查處或者中草藥及其產品的質量檢驗任務,撰寫出五份以上技術報告者。

2、撰寫下列論著之一:

(1)在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技術文章一篇以上,或地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文章二篇以上。

(2)公開出版過專業著作,或省、部內部發行的專業刊物的撰稿人。

(3)獨立完成三項以上技術項目的報告,並得到地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認可和採納。

(4)參加編寫縣以上業務部門舉辦的中獸醫人員技術推廣培訓班教材、講義、資料一萬字以上。

十、中獸醫進階獸醫師技術資格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

1、全面掌握中獸醫專業的專業理論和疫病防治技術,並掌握獸醫專業的專業理論和疫病防治技能,較深人地瞭解相關專業的專業理論知識。

2、精通中獸醫專業陰陽五行、臟腑經絡、病因病機、四診八綱、防治法則等定型理論,瞭解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鍼灸機理、經絡學說、中藥藥性理論、辯證施治等先進理論。

3、熟練地掌握中獸醫辯證施治診療技術,中草藥理、法、方、藥辯證施治、針麻、燒烙技術,鍼灸新技術,中草藥有效成分提取、分離、合成技術,新劑型改制技術,中草藥飼料添加劑生產工藝技術與質量監測技術,動物疫病診斷(檢疫)技術,預防免疫與免疫監測技術,中西獸醫結合防治動物疾病技術等。

4、掌握國內外有關獸醫技術發展現狀及發展趨勢。

5、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程、規範、標準。

(二)工作經歷與能力

1、必備條件

(1)掌握計算機在中獸醫專業範圍的應用。

(2)曾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①曾擬定或參加擬定國家或省的行業技術規程、辦法、標準,或地級以上行業發展規劃、計劃。

②提出過改進中獸醫技術的重要建議,並被主管部門認可或採納。

③組織或參加危害較大疑難病症的調查、診斷,獲得結論並提出預防方案。

④組織或參加省級範圍內的獸用中草藥資源調查或中獸醫經驗調查,並彙總整理成冊。

2、任獸醫師期間,熟練掌握中獸醫專業技能,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提出並主持實施適合工作範圍內的中獸醫或中西獸醫結合技術方案,包括中藥和製劑的使用、技術推廣、動物疫病防治。並在縣的範圍內推廣、使用。

(2)熟練掌握中獸醫辯證施治技術,並曾主持地級以上中獸醫診療技術推廣工作。

(3)提出中獸藥的新用途、創立新方劑或研製新劑型,在實踐中有成效,並得到同行專家認可。

(4)改進中獸藥及製劑生產工藝或檢測方法,並透過地級主管部門批准使用者。

(5)有豐富臨牀經驗,熟練進行辯證施治,在防治某些動物疾病上有獨到之處,效果顯著。

(6)採用中獸醫技術提高動物產品的產量或質量,效果顯著。

(三)業績與成果

任獸醫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之一:

(1)從事中獸醫臨牀、試驗、技術培訓、遺產挖掘整理、中獸藥生產與監察工作或引進、推廣中獸醫科研成果、先進技術,透過省、部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鑑定。

(2)主持研製的獸用中成藥製劑或中藥飼料添加劑獲得新藥(或新制劑)證書或生產批文。

(3)在本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重大改進、創造,經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鑑定,公認提高了動物產品的產量和質量。

(4)爲中獸醫事業的繼承和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獲省、部級以上表彰。

(5)獲省、部科技成果三等獎。

2、撰寫下列論著之一:

(1)在全國專業雜誌或者省級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二篇以上。

(2)寫出三篇以上高水平的技術開發、引進、推廣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或總結,其中至少有二篇透過地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鑑定或被採納,並取得顯著的效益。

(3)正式出版的中獸醫專著的編者之一,或者編寫地級業務部門舉辦的中獸醫技術培訓班教材、講義五萬字以上(公開發行或內部發行)。

(4)在全國性學術會議或在省級學術會議上發表、交流論文二篇以上。

附則

十一、本條件中規定的項目或課題複雜程度和大、中、小型級別,參照行業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執行。項目或課題包括國家和各級政府農業部門下達的項目和達到規定標準的單位間委託的項目。

十二、本條件中要求的經濟指標將隨着生產力發展水平適時調整。“經濟效益”不含潛在經濟效益,“較明顯效益”是指增加5%以上,“明顯效益”和“顯著效益”是指增加10%以上,“較大效益”是指增加20%以上,“重大效益”是指全國先進水平。

十三、本條件中所列基礎理論、專業理論和技術知識科目,爲國家教委審定的全日制大學本科教材,並透過考覈答辯認定。

十四、有關名詞、概念解釋

1、①“獲獎者”是指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②“主要貢獻者”是指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關鍵工作,或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的人員。其確定程序爲項目負責人出具證明,而後由地級以上人事職改部門組織三名以上專家評估,並逐一寫出評估意見。③國家級科技成果獎是指國家發明獎、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④省部級科技成果獎、地級科技成果獎是指農牧漁業豐收獎、星火獎、科技進步獎。⑤科技獎一律含相當級別的獎勵。⑥表彰、獎勵、認可、採納等均要有檔案依據。

2、論文、報告等除註明者外,一律爲主要執筆人。報告、內部出版物水平的確認由評審委員會專家確認。各類成果水平的確認由規定級別的專家鑑定決定,或者由評審委員會專家確認。

3、國際性學術會議:指國際學術組織召集的會議,或國際學術組織委託我國相應的學術機構組織的會議。

4、本條件中所指工作全過程,是指從立項調研或任務下達、合同簽定、直到成果報告被評審、鑑定透過爲止。

5、“報告”是指項目的技術可行性論證報告、生產或科研報告、評估報告、調查報告、總結等。

6、各分支專業的理論知識,需要透過考覈合格,在同一分支專業中的不同專門化技術人員,對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有所側重。

7、有數量、級別概念的,凡是某數字、級別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數或級別在內。

8、“獸醫工作”均包括中獸醫工作。

9、“中獸醫工作”是指以中國傳統獸醫技術或中西獸醫結合技術爲主要手段進行臨牀、提高畜產的產量或質量,以及與之有關的試驗、推廣、培訓、管理或中獸藥生產及檢測工作。

10、“中藥”均包括中藥飼料添加劑、草藥、民族獸藥。

11、中西獸醫結合:用傳統的中獸醫及現代獸醫理論或技術從事獸醫工作。

12、家畜頭份是指混合畜標準頭數。

13、診療病例數是有病歷記載的有效病例數。

14、本條件中所稱的動物包括各類畜、禽、觀賞動物、實驗動物等。

十五、本條件中所規定的學歷、資歷、專業理論知識、工作經歷與能力、業績與成果的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十六、本條件由農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