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關於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

司法部關於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

司法部關於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2005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2005年工作要點》,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作用,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實施“爲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現就司法行政系統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頒佈單位司法部

文       號:司發通[2005]27號

頒佈時間:2005-04-15

實施時間:2005-04-15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監獄局:

根據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2005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2005年工作要點》,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作用,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實施“爲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現就司法行政系統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把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作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繼續把加強對青少年特別是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作爲普法教育的重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轉發的“四五”普法規劃和全國人大有關決議,利用今年“四五”普法總結驗收和法制宣傳教育開展20週年這一有利契機,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推向深入。一是繼續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工作。按照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司法部、團中央下發的《關於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努力推進學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認真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檢查驗收。二是結合青少年的實際,組織開展好適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活動。要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調研和經驗交流,努力探索適合青少年特點的法制教育途徑和方法。三是加強對青少年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社會對青少年保護工作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關注。透過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青少年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提高青少年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努力爲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一個安全、和諧、健康的社會環境。

二、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切實做好特殊羣體的教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按照《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小組2005年工作要點》要求,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依託青少年法律學校、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勞教所等場所,建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各地靠近城市交通便利適合青少年參觀的監獄、勞教場所,至少要確立一個基層單位作爲警示教育基地,並加強與綜合治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溝通與聯繫,透過組織青少年實地參觀、聽取失足青少年現身說法等形式,教育廣大青少年遠離犯罪,發揮監獄、勞教場所在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中的特殊作用。

加強對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勞動教養人員以及由政府收容教養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結合監獄、勞教場所特點,以課堂化教學爲主要方式,開展好法制教育,不斷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對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勞動教養人員以及由政府收容教養的未成年人的法律常識教育,要突出《預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切實開展好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勞動教養人員以及由政府收容教養的未成年人的以樹立理想信念爲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透過多種多樣的符合青少年身心發展特點的道德實踐活動,增強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接受社會道德約束的自覺性。

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對即將回歸社會的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勞動教養人員以及由政府收容教養的未成年人進行自我保護教育。結合監獄、勞教場所的實際情況,引導他們正確對待互聯網,認真開展“遠離網癮”、“遠離毒品”教育活動;努力爲他們刑釋、解教後步入社會創造條件。

三、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組織的作用,爲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組織和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者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以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鄉鎮(街道)調解組織爲基礎,建立青少年維權工作聯繫點,完善服務網絡,發揮綜合優勢,積極參與“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創建工作和青少年法律學校、法律進社區等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動。

充分利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密切聯繫羣衆的優勢,及時組織廣大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糾紛資訊員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特別是對青少年人口聚集區、重點區、重點人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掌控。科學把握青少年矛盾產生髮展的規律,與社會各界一道,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發現糾紛的潛在因素,掌握工作的主動權。

結合涉及青少年糾紛的調解,把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寓於各項具體工作實踐之中,努力增強教育的針對性。要積極參與涉及青少年矛盾糾紛的調解處理,依法及時化解矛盾。各地司法所、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發揮自身職能優勢,主動介入和參與涉及青少年的矛盾糾紛的調解處理,努力化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糾紛的激化與升級。

結合社區矯正工作試點,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和分類教育,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服刑人員特點的社區矯正管理辦法,全面掌握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各方面的情況,結合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教育改造計劃和措施,確保社區矯正的效果。

進一步加大對青少年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力度,切實落實各項幫教措施,按照中央八部(委、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刑釋解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加大示範性安置實體建設,積極促進刑釋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和就業,使他們就業有門路,生活有着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發生。

四、認真開展青少年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救助保護,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權利保護網絡建設

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把爲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作爲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爲未成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確保各項法律中爲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落到實處,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

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從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建立健全爲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機制和工作網絡,共同研究制定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法律援助計劃、措施。努力擴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範圍,推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層延伸,方便未成年人尋求法律諮詢和法律幫助。加強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協調和監督檢查,認真研究解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倡導和鼓勵更多的法律服務人員、法律援助志願者爲未成年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

積極推動律師辦理未成年人權利受到傷害的虐待、遺棄等案件。積極倡導律師爲青少年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服務和上法制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守法意識。各地律師協會要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構建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與律師志願者組成的未成年人維權網絡。透過積極參與青少年案件的審理,爲探索建立和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少年司法制度和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獻計獻策。

五、加大典型的宣傳力度,樹立表彰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先進典型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開展好“爲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的各項活動,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宣傳和推廣。積極參與“青少年維權崗”活動,加大對司法行政系統“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的宣傳力度,樹立先進典型,以點帶面。

加強對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研討,召開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談會或現場會,對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進行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促進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