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財產保管協議

合夥人財產保管協議
合夥人財產保管協議
合夥企業分割財產需清算的條款規定中就明文規定了有例外。 《合夥企業法》第二十一條: 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是財產分割協議合夥人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