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工傷鑑定標準

手掌工傷鑑定標準
手掌骨折輕傷鑑定標準
有可能是輕傷二級。法醫會根據醫院診斷證明進行鑑定。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規定: 輕傷二級: 1.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2.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3.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4.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輕微傷: 1.手擦傷面積10.0c㎡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以上。 2.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3.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4.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5.外傷致指甲脫落,甲牀暴露;甲牀出血。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