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珠區債權債務律師費是如何收的
代理債務糾紛案件,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 部分不超過4%;
2、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 部分不超過3%;
3、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 部分不超過2%;
4、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 部分不超過1.2%;
5、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 部分不超過0.7%;
6、5000萬元以上 部分不超過0.5%。
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分段計算,累加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