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機關發現具體行政行爲所依據的

行政複議機關發現具體行政行爲所依據的
具體的瞭解一下行政複議機關發現具體行政行爲
行政複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進行審查時,行政複議機關發現具體行政行爲認爲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30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應當在7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爲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