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開門致人死亡法院怎麼判

出租車司機開門致人死亡法院怎麼判
乘坐出租車開門致人死亡應判什麼樣的罪行
  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爲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爲。出租車司機負主要責任,乘客負次要責任。  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爲,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爲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  1、出租汽車司機是職業駕駛員,應該知道車輛的停放地點是對乘客和他人人身安全的地方。  2、出租汽車司機應負提醒乘客在下車之前要注意後方行人的動態,以防不測。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