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二次開庭會判嗎

離婚二次開庭會判嗎
二次開庭後幾天宣判

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刑事案件簡易程序的二十日、一個半月,公訴案件二個月,不超過三個月等;以上這些規定都是從法院立案受理之日開始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