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改判上訴狀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改判上訴狀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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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怎麼判


掌握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之後,我們基本上能初步判斷一個行爲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根據法律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一般會怎麼判,判多少年。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以上就是我國《刑法》對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一些相關規定,在現實生活中,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常常與民間借貸等民事行爲難以區分,與集資詐騙罪容易混淆,這些都直接關係到涉案人的行爲是有罪還是無罪,是此罪還是彼罪的認定,關係到涉案人是否被剝奪自由,被剝奪多長時間的自由。對於什麼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如果你在看完了上文之後還不是很瞭解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