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計劃生育

西安市計劃生育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西安市計劃生育法律條例具體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第一個子女爲病殘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爲可以再生育的;
  (二)婚後患不孕(育)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後病癒懷孕的;
  (三)夫妻雙方均爲在全國一千萬人口以下少數民族的;
  (四)夫妻雙方均爲歸國華僑的;
  (五)夫妻雙方均爲獨生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因生育病殘兒要求再生育的,應當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進行醫學檢查,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醫學技術鑑定組織進行醫學技術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