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償權時效

追償權時效

每個人都有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可能是人身權利,也可能是財產權利,這些權利其他人是不可以侵犯,但實踐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侵權行爲,如盜竊、無意損害等,遇到侵權行爲不要選擇忍讓,要選擇透過侵權法規維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財產贈與權時效

財產贈與的撤銷期限有三種情況,一是財產權利轉移之前,二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三是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
撤銷權,是指利害關係人認爲他人實施處分其財產或權利的行爲受到危害時,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爲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
六個月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