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錢再籤合同

先付錢再籤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律師要先付錢嗎



    請律師原則上是先付錢後服務的,如果經濟暫時有困難的,也可以和律師事務所協商先服務後付錢,當然這必須徵得人家的同意。另外,如果你確實家庭特別困難,沒有錢請律師打官司,也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法律援助,讓他們給你提供律師免費打官司。


    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和律師之間簽訂的這種委託書從本質上來說根本就不屬於商品交易類型的活動,所以我們只需要交律師代理費用而不會存在的其他任何的稅費的。這點法律常識,自己其實在籤委託授權書的時候就能當面問一下律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