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湖南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是什麼呢謝謝
罰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以上就是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