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崑山市產假規定

2024年崑山市產假規定
2024年產假工資支付規定

2024年崑山市產假規定 第2張


產假爲企事業單位中生育的女職工所特有的假期,在產假期間企事業單位也應該支付女職工相應的工資,那麼關於產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是如何規定的?關於產假工資支付規定,下面跟隨律師365的小編一起去了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產假的工資規定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024年崑山市產假規定 第3張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二、產假的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1、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024年崑山市產假規定 第4張


2、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期間的女職工是特殊羣體,因此在此期間法律對女職工有特別的保護,上述規定中說明了保胎假,產前假,產假及哺乳假的工資發放情況,因此所有生育期的女職工均需瞭解清楚,你也可到我們律師365網站的相關欄目瞭解關於產假方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