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消費維權需提交哪些證據

消費者消費維權需提交哪些證據
消費者消費維權需提交哪些證據
1、反映當事人法律關係的形成、發展的證據材料,如商品的購貨發票、接受服務的票據、加工承攬、保管合同的檔案;
2、反映損害事實存在的證據,如有產品質量問題的樣品、標的物檢驗鑑定結論等;
3、能夠證明經濟損失情況的材料,如損失清單、單據、現場勘查記錄等。
鑑於消費者對一些製造過程較爲複雜的產品不甚瞭解,很難提出證據證明被告的過錯,爲充分保護消費者行使訴權,《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原告只須證明其損失是由於產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賠償要求。
消費者向法院舉證通常採用的方法是:提供證人,說明證人的身份和可以證明的事實,提交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書證和物證應當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筆錄等,提交外方書證,應附中文譯本。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全文》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