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夥辦學合作協議

個人合夥辦學合作協議
個人與個人合作協議怎麼寫

《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如果主合同與補充協議都依法成立並生效,那麼主合同作廢,補充協議沒有作廢的話,補充協議仍然有效,當然前提是補充協議可以獨立履行,如果不能獨立履行的話,補充協議應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