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及哺乳期工資

產假及哺乳期工資
哺乳期工資計算

1、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2、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3、.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後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給。


4、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爲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5、嬰兒滿週歲後,確診爲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6、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症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8、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爲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9、男女雙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護理假。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剝奪女性朋友的哺乳假期,不得剝奪孩子接受哺乳的權利。勞動法對此也是有規定的,任何單位違反規定都會收到處罰的。處於哺乳期的女性是特殊羣體,孩子又是未來,給予哺乳假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大家也要嚴格執行,如果有擅自縮短哺乳假的,可以依法進行舉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