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應如何懲處

商標侵權應如何懲處
商標侵權應如何懲處
商標侵權應當按照下列方式進行懲處:
一、尚未構成犯罪的,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二、構成犯罪的,要根據構成的罪名追加刑事責任,可能構成的罪名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