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律師指派

審查起訴律師指派
審查起訴律師指派
⑴無財產爭議案件

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

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2];

⑵法律文書:

代爲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律師見證:

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代辦公證

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

爲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爲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律師調查:

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