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產假哺乳假規定

吉林油田產假哺乳假規定
產假規定

產假,是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從產前到產後,一般有98天。


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


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頒佈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刪除了“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的條文,意味着職業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


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也不剝奪其享受產假的權利,但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等單位工作的職業女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