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起訴幾次

離婚要起訴幾次
單方起訴離婚要起訴幾次可以離婚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感情確已破裂,一審判決離婚的概率不大。原告再次次起訴離婚,法院對二次起訴離婚一般判離的可能性較大。如果法官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適合繼續共同生活的,一次就可以判決離婚。其離婚主要會涉及到財產和子女撫養等問題。


關於財產問題:在財產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財產仍然歸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例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一般是均分的。如果一方有過錯,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後取得的財產。


關於子女撫養的問題: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是?


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在審理中,符合以下幾個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離的:1、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而且分居在兩年以上的;2、有第三者導致夫妻關係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3、有家庭暴力導致夫妻關係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觸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進一步起訴的權利。


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纔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在單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實質破裂,比如連續分居兩年、重婚、家暴等情況法官可能不會判決離婚。在多次起訴且調節無效或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可依法判決離婚。對於離婚案件耗費時間少則六個月多則幾年。打算離婚應當注意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等維護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