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債離婚

夫妻欠債離婚

夫妻是一個整體的詞語,無論是詞語本身,還是作爲夫妻的現實中人類,所以作爲夫妻是有着許多的共同責任的,法律上亦是如此。本站網小編接下來就將爲我們講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夫妻有着債務,但離婚瞭如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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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欠債怎麼處理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當夫妻共同債務數額大於夫妻共同財產價值時,即當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抵償共同債務時,人民法院應徵求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考慮雙方的清償能力。在合法自願的前提下,允許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協議清償,既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擔清償責任,亦可以由雙方面軍分擔清償責任。當雙方對共同債務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則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判決。

但是,規定夫妻就債務清償無法達成協議時,由法院判決,法院在債權人沒有主張權利的時候,就主動審理夫妻對個人債務的清償問題,甚至將連帶債務劃分爲按份債務,這種判決的效力又能如何約束非離婚案件當事人的債權人呢?但是判決卻非當事人之間的法律行爲,乃國家審判機關的審判行爲。原則上,一個生效判決書的既判效力不適用當的規定顯然密不可分。僅及於當事人雙方而且還及於第三人,具有對世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