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收立法原則

我國稅收立法原則
我國稅收徵收方式有哪些
我國稅收徵收方式有  (1)查賬徵收,是指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後經稅務機關查賬覈實,如有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則多退少補的一種稅款徵收方式。(查賬嘛,就是得要有賬簿啊,就記住這點好了)  (2)查定徵收,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生產設備等情況在正常情況下的生產、銷售情況,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後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的一種稅款徵收方式。(查定啊,看到沒上面的查定產量和銷售額)  (3)查驗徵收,是由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人的應稅產品進行查驗後徵稅,並貼上完稅證、查驗證或蓋查驗戳,並據以徵稅的一種稅款徵收方式。(這句話裏面有很多次的提到查驗的)  (4)定期定額徵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一定的程序,覈定納稅人在一定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及收益額,並以此爲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稅款徵收方式。(定期就是在一定時期啊,字面上就可以理解了)  (5)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的法定義務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收稅款的方式。(就是先有錢放在這裏,纔可以進行扣繳的呀)  (6)代收代繳,是指負有收繳稅款的法定義務人,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收代繳的方式。即由與納稅人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個人向納稅人收取款項時,依照稅收的規定收取稅款。(如沒有錢放在這裏,那就是要先收,再代交啊)  (7)委託代徵,是指受託單位按照稅務機關核發的代徵證書的要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向納稅人徵收一些零散稅款的一種稅款徵收方式。(委託時要有書面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