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需要寫明監護權嗎

離婚協議書需要寫明監護權嗎
離婚協議書需要寫明監護權嗎
1、離婚協議書不用寫明監護權,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是法定的,父母任何一方都能對未成年子女行使法定監護權,因此,離婚協議中關於監護權的部分是無效的。離婚改變的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行使,喪失撫養權的一方仍然對子女擁有法定監護權。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