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後多少個月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後多少個月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後多少個月執行
1、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的期限是6個月。
2、人民法院超過6個月未執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