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時的使用大項

註冊商標時的使用大項
註冊商標多久可以使用

註冊商標的保護期爲10年,其起算點,因是否經歷異議程序,分兩種情況:


①根據《商標法》第39條,原則: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算。


②根據《商標法》第36條第2款,例外:經歷異議程序後覈准註冊的,10年,自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