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一般程序與行政罰款簡易程序的區別?

行政處罰一般程序與行政罰款簡易程序的區別?
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區別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你好,我給出的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區別如下:

(一)違法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違反行政管理行爲,執法人員可當場作出如下處罰:

1、警告

2、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的罰款

3、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有效證件,按規定認真填寫《當場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當場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還有其他疑問,點擊“諮詢我”進行諮詢,爲您提供專業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