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會通知家人嗎

不批捕會通知家人嗎
被警察抓了會通知家人嗎

1、當事人因刑事案件被公安機關抓住後,公安機關會通知當事人家屬。

2、至於具體的通知時間,要根據案件情況來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後,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如果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的,要等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再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另外,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在拘留前進行拘傳的時間最長爲二十四小時。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通知的時間爲48小時。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四條 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需要拘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第七十六條 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