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美容費賠償問題

交通事故美容費賠償問題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美容費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與整容費競合,不適用於整容費。

根據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康復費、整容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