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債務約定由一方承擔可以嗎

夫妻的債務約定由一方承擔可以嗎
夫妻的債務約定由一方承擔可以嗎
1、夫妻約定債務由一人承擔是有效的。
2、但如果夫妻雙方約定未經債權人許可的,其約定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債權人仍然可以據到期債權,向夫妻雙方共同主張債權或者向其中一方主張債權。
3、一方在還債以後可以依照約定向另一方主張。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