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調解贍養糾紛

居委會調解贍養糾紛
居委會調解贍養糾紛如何調節 兒女不贍養老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豐富調解方法,做到耐心、細心、誠心。總體而言,贍養糾紛的調解工作和其他糾紛的調解大同小異,但因這類案件的自身固有特點,應當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細心、更有誠心。要耐心聽當事人傾訴,耐心做當事人的說服和教育工作;細心安排調解時間,儘可能通知雙方都到場,細心照顧老年人的情緒變化,細心保證調解內容的完整;以誠心對待當事人,用誠心感化當事人。 2、找準矛盾焦點,有的放矢。對調解工作而言,其主要目的就是贍養糾紛達成調解協議,但對贍養糾紛而言,往往又牽扯到其他家庭矛盾糾紛。因此,在調解過程中,既要將重點放在贍養糾紛的履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糾紛的解決爲切入點,有時也有必要解決當事人的其他家庭矛盾糾紛。這就要求我們找準矛盾焦點,有的放矢,既要注重調節效果,也要講求工作效率。 3、強化爲民思想,擴大法制宣傳效果。許多贍養糾紛中的老人行動不便,爲體現司法爲民的思想,我們可以到當事人的所在地進行調解,不僅可以方便當事人,還可以起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傳作用。 4、找準法律和道德的結合點。不履行贍養義務既可以由法律來調整,同時也受到道德的約束。在調解中,應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僅要從法律的角度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從道德的角度讓當事人明白贍養老人是其應盡的義務。以上是對居委會調解贍養糾紛如何調節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