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我國的公民與供應商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一、覈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1、合同對方爲自然人:覈實並複印、儲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爲能力。
2、合同對方爲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覈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爲“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爲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覈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