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工傷賠償標準2023

安徽省宣城市工傷賠償標準2023
2023年安徽省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安徽省進階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二十五條


(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援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


(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爲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於5000元,但不高於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於50000元,但不高於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權情節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


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