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戶口本要什麼越西縣越城鎮新村

分戶口本要什麼越西縣越城鎮新村
城鎮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分戶口需要的條件,當事人可以參照如下(城鎮如果有房產證的前提下,辦理遷移戶口手續即可):  1、一般來說,需要本人年滿18週歲,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5、由於單獨立戶爲地方性的規定,不是全國統一,具體應諮詢戶籍地的派出所,以對方答覆爲準。  爲便於說明,以下以賀州的分戶條件爲例,僅供參考(內容來源:html//):  申請辦理分戶:  (一)一個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經濟獨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  (二)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申請分戶書面報告;  2、原家庭的《戶口簿》;  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住址;  4、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證明。  屬結婚分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  (三)理由正當、手續齊全的,派出所當場予以辦理,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四)辦理分戶應交納《戶口簿》工本費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