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無權處分合同效力

最新無權處分合同效力
無權處分合同效力如何

我國《合同法》的第51條是這麼說的,當一個無權處分人處分了他人財產,如果經過了權利人的追認,或者是無權處分人在事後又取得了該行爲的處分權,則這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權利人拒絕追認和處分人事後取得處分權之前,這個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而且如果權利人拒絕追認又或者處分人事後沒有取得處分權,那麼這個合同是無效的。


無權處分合同有沒有法律上的效力,這就要取決於權利人是否追認,或者說該處分人在事後有沒有取得了處分權,爲了保障交易安全以及充分保護受讓人的合法權益,應將善意取得制度作爲相應補充。


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事實上,對於無權處分合同的撤銷,當事人只能申請法院進行,不能自行處理,而法院對該類合同的撤銷有個前提,那就是當事人要爲自己的請求舉證,但這對當事人來說,往往是比較難的。因此,建議您在遇到該類問題時,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