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朋友借走賣了該怎麼辦

車被朋友借走賣了該怎麼辦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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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朋友借走賣了該怎麼辦
1.建議及時報警處理解決,如果已經賣了,就要起訴賠償了。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負刑事責任。自己有權要求朋友返還車輛,也可以讓對方支付合理對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