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案訴訟費

醫療糾紛案訴訟費
醫療糾紛案件訴訟費怎麼計算

(一)訴訟費的收取規則


在立案起訴的過程中,按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是應當首先由原告方預先交納訴訟費的。按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所以,原告方在繳納訴訟費時是預先繳納,待判決下來後,由法院區分責任,分擔訴訟費的比例,再行確定訴訟費。對於原告方來說,實際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補”的過程,如果勝訴,訴訟費予以退還;如果完全敗訴,不再繳納;如果是部分責任,則按照“責任比例”分別由原告、被告雙方分擔。


(二)訴訟費的計算標準


我國爲方便當事人訴訟,降低訴訟費用,重新出臺了《訴訟費繳納辦法》,醫療糾紛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賠償數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三)訴訟費速算表


由於訴訟費的繳納是根據當事人提出的賠償數額,按照分段累計計算的,作爲沒有接觸法律的患者及其家屬來說,計算起來並不方便,因此,給大家一個速算表: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