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無權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無權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麼叫無權代理
無權代理是非基於代理權而以本人名義實施的旨在將效果歸屬於本人的代理。委託代理以本人授予代理權爲要件,無權代理與有權代理的區別就是欠缺代理權。法律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爲,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爲,由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爲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爲同意。
二、無權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所謂無權代理,是指沒有代理權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代理行爲。無權代理與有權代理相比較,除了代理人沒有代理權之外,其他方面並無差別。例如,倘若行爲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從事法律行爲,就不屬於無權代理。根據法律規定,無權代理包括三種情形:
(一)行爲人沒有代理權的無權代理,即行爲人雖然實施了代理行爲,但並沒有代理權。
(二)行爲人雖有代理權,但超越了代理權限範圍的無權代理,即行爲人越權代理。
(三)代理權終止以後,行爲人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爲的無權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