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由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由
標準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由哪些部分組成?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包括以下項目: (1)《協議書》。 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範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合同生效時間等內容,並明確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檔案組成。 (2)《通用條款》。 包括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檢驗、安全施工、合同價款與支付、材料設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賠和爭議、其他共11部分,47個條款。《通用條款》是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在使用時不作任何改動。 (3)《專用條款》。 ①具體內容由當事人根據發包工程的實際要求細化。《專用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補充或具體化。 ②編制專用條款時應結合項目特點,針對通用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或修正,達到相同序號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共同組成對某一方面問題內容完備的約定。 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等三個標準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