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是什麼意思

尋釁滋事是什麼意思
尋釁滋事是什麼意思
尋釁滋事是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是從我國1979年老《刑法》流氓罪中分離出來的一個罪名。有以下四種表現形式:
第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第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第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第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犯罪動機是“耍流氓”,是爲了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或者無事生非,目的主要不在於故意傷害他人或者獲取非法利益,否則就屬故意傷害罪或者搶奪罪等罪名。
犯本罪的,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