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口新政策2024年

落戶口新政策2024年
戶口新政策

落戶政策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第八條(申請材料)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申請材料具體包括:(一)有效明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二)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三)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納稅完稅證明;(四)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及相關聘用(勞動)合同證明;(五)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七)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符合第六條規定的持證人員申請優先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