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被拘留好久釋放

詐騙罪被拘留好久釋放
詐騙罪被拘留好久釋放
依法律規定和具體犯罪情形。
詐騙罪刑拘多久被釋放需要依照法律規定和具體情節是否嚴重來判斷。依法規定,刑事拘留一般不超14天,最長不能超過37天。
如果,這時候還不能批准逮捕的,應當解除強制措施。在期限過後,公安機關應當釋放犯罪嫌疑人,或將嫌疑人逮捕。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 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 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 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 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 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 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