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共同犯罪的認定是怎樣的

尋釁滋事共同犯罪的認定是怎樣的
尋釁滋事共同犯罪的認定是怎樣的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爲,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數人共同實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也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爲。各共同犯罪人在實施共同犯罪時,儘管所處的地位、具體的分工、參加的程度、甚至參與的時間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們的行爲都是爲了達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標,從而緊密相聯,有機配合,各自的犯罪行爲都是整個犯罪活動的組成部分。在發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爲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4.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爲必須指向同一犯罪客體,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爲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