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探望權

子女探望權

父母在離婚後,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另一方透過支付撫養費的方式儘自己的扶養義務,同時也享有對子女的探視權。很多時候,離婚父母都會就子女探視權進行約定,然後簽訂一份協議,這就是探望權協議。下面請大家跟隨本站網小編一起了解一下這個探望權協議是怎麼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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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望權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