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行爲人是不是也能適用緩刑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行爲人是不是也能適用緩刑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行爲人是不是也能適用緩刑
構成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如果沒有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符合以下條件的,是可以適用緩刑的: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