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該如何判處罰金

非法經營罪該如何判處罰金
非法經營罪該如何判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爲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
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未達到追訴標準的非法經營行爲,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爲論處
非法經營罪罰金怎麼確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對罰金刑規定的是“單處或者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從刑法理論上講,就是對非法經營罪必須判處罰金,除非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何謂違法所得,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最高人民對違法所得的認定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生產、銷售僞劣產品刑事案件如何認定“違法所得數額”的批覆》中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犯罪的決定》規定的‘違法所得數額’,是指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獲利的數額”;在《最高人民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規定:“本解釋所稱‘違法所得數額’,是指獲利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