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傷傷殘鑑定標準

四川工傷傷殘鑑定標準
四川工傷傷殘鑑定標準
四川工傷鑑定標準是根據傷殘嚴重程度分爲1~10級標準。
1、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6、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7、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8、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