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該怎麼鑑定

代書遺囑該怎麼鑑定
代書遺囑該怎麼鑑定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代寫遺囑的鑑定需要根據代書遺囑是否符合我們國家的生效要件的情況的進行鑑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
2、而代書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
a、立遺囑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b、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c、遺囑處分的財產爲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3、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1)無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4) 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爲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爲遺囑的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