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在哪裏

民事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在哪裏
民事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在哪裏
1.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的人進行的一種處罰,拘留期限爲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中國民事訴訟法上對於民事拘留期間會見律師沒有相關規定,只是規定對拘留決定不服的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這樣對於被民事拘留的人,公安機關不讓會見律師也就不能說不合理。這是民事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的回答。
2.如果是刑事拘留,情況就不同了。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涉及國家機密的案子除外,嫌疑人在被拘留之日起可以與律師見面,保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同時瞭解案情。所以對於不涉及國家機密的案子,公安機關是不能阻止被拘留人會見律師的。關於找證據,是這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該拘留應立即釋放,如果發現證據不足應該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拘留後發現證據不足但又將嫌疑人繼續拘留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