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比例

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比例
同學開車撞人了,那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比例是怎麼樣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全額賠償,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的部分,按比例賠償。具體比例一般各省出臺的地方性法規中會予以明確。例如《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四十七條就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應承擔80%的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交強險範圍內,只分有責與無責,不分主次責任。交強險賠償後,不足部分,才按責任比例分攤。   交強險,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過錯責任的駕駛者一方賠償後,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理賠比例,返還這個比例數額的錢款給這一方車輛的駕駛者。   如果交通事故的雙方都有因爲乙方一定過錯造成對方傷害(指:經濟上的損失),那麼,雙方都需要按過錯比例互相賠償對方的損失,然後由各自當初買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按自己賠償的數額,按原來保險合同約定的理賠比例來報銷自己所賠償的費用。以上就是對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比例是怎麼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